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关党建工作,市法院坚持“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”的工作思路,从支部建设着力,遵循便于工作、便于管理、便于开展活动、便于发挥作用的原则,严格按照组织程序,顺利完成支部换届选举工作,设立在职党支部10个,成立10个支部委员会;设立离退休党总支1个、支部2个,成立1个党总支委员会和2个支部委员会。优化调整后的机关党支部设置具有以下三方面优势:一是有助于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。坚持党务工作与审判、执行工作同谋划、同部署、同落实,以院领导分管工作为主线,对相关庭处(室)进行适当归集,实现了院领导对口联系其分管相关庭处(室)所在支部,有效杜绝党委工作与业务工作“两张皮”。二是有助于提高党务工作精细化管理水平。注重选拨政治素质高、业务能力强、工作责任心重的年轻干部作为党支部委员,把支部委员岗位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重要途径。据统计,在职党支部中,37岁以下的支部委员占到了全部人数的1/2。同步出台《党支部委员分工指引》,细化明确支部委员岗位职责,确保党务工作责任到人到岗。三是有助于丰富党员组织生活。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,明确任职标准,确保选出的带头人素质过硬、工作能力强。新任支部书记均为庭处(室)负责人,为召集支部全体党员开展组织生活创造了有利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