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直机关党工委《关于开展“转作风 强保障 促赶超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》印发后,市法院党组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认真研读、积极谋划,并通过建立任务清单,通过定主体、定内容、定期限的形式细化责任分工,确保“转作风 强保障 促赶超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顺利开展。主要做法:一定责任主体。以机关党委、党支部为基本单位,层层落实责任,着力发挥好行动的组织者、主导者、推动者的作用。牵好支部书记这个“牛鼻子”,与院党建巡查工作挂钩,建立相应责任倒查机制,履职不到位的,年底评优评先“一票否决”。二定具体内容。按照已完成、近期完成、依据后续文件要求完成三个类别,梳理出廉政专题学习、制定“对标赶超 服务发展”任务清单、专题组织生活会、“争先进位建新功 党员干部当先锋”专题讨论等27项任务,并备注完成情况,确保各党支部及时落实。三定时间节点。一一列明各项具体内容完成时间节点,大部分明确在《关于开展“转作风 强保障 促赶超”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》要求的截止期限之前,强化紧迫感、压力感。建立督查机制,与院党建巡查工作同开展、同部署、同落实,并通过微信群、内外网晾晒进度表,酌情予以通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