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丽水市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设3个职能处室:
(一)办公室
负责起草市直属机关工委关于机关党的建设的文件和年工作计划、工作总结、情况反映,编辑《机关党的工作》简报;负责督促检查市委、市直属机关工委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;负责文件、资料、档案和图书的管理;负责秘书事务、会议组织、保卫、保密、行政后勤、财务管理等工作;协助委领导协调机关内部工作。
(二)组宣处
负责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的组织建设和党员管理、党员发展、党员民主评议等工作;负责市直各单位直属机关党委、机关党委、直属党总支、党支部的书记、副书记以及市直属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、共青团工作委员会、妇女工作委员会领导成员的考核与报批工作;制定市直各单位直属机关党委、机关党委、直属党总支、党支部的书记、副书记的业务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市直机关工委直属党总支、党支部发展党员、预备党员转正的考察和审批。
负责市直机关党的思想建设和党的宣传工作;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抓好党员、干部和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;指导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;负责了解和反映党员、干部和职工的思想动态,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和建议;负责市直机关党员电化教育工作;负责市直机关科级干部的理论培训工作。
(三)群工处
严格按照工会、共青团、妇联章程,负责市直机关工会工作委员会、共青团工作委员会、妇女工作委员会的各项具体工作。对市直机关工会、团组织、妇委会实行宏观指导和分类指导。负责市直机关工会、团组织、妇委会的组织建设。研究、了解和掌握市直机关群团组织工作情况,反映市直机关干部职工、青年、妇女的思想动态、建议和要求;管理上述群众组织的领导班子。